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佳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股票配股后新股价的计算。
● 调整前转股价格:16.36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5.20元/股
● 佳力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3月31日
● “佳力转债”自2023年3月30日停止转股股票配股后新股价的计算,2023年3月31日起恢复转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1、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图”或“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本83,221,388股股票配股后新股价的计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了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佳力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公司将按规定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股票配股后新股价的计算。
因此,本次“佳力转债” 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股票配股后新股价的计算。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有关规定股票配股后新股价的计算,“佳力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_[1]=P_[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_[1]=(P_[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_[1]=(P_[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_[1]=P_[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_[1]=(P_[0]-D+A×k)/(1+n+k)
其中:P_[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_[1]为调整后转股价股票配股后新股价的计算。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股票配股后新股价的计算。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股票配股后新股价的计算,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增发新股或配股:P_[1]=(P_[0]+A×k)/(1+k)
其中:
P_[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16.36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10.95元/股,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27.40%,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P_[1]=15.20元/股股票配股后新股价的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为2023年3月31日。
“佳力转债”自2023年3月30日停止转股,2023年3月31日起恢复转股股票配股后新股价的计算。
特此公告股票配股后新股价的计算。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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