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铜陵有色 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色金属现货交易。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3000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有色金属现货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审核机构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相关审核问询问题有色金属现货交易。
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通过临时公告的方式披露回复内容,并在披露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有色金属现货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能否获得审核通过与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有色金属现货交易。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有色金属现货交易。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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